〔自由時報記者葉永騫、黃良傑╱屏東報導〕造成東港3死3傷車禍肇逃的關係人林豐德逃避檢警傳喚,檢察官昨午開出拘票,將林嫌拘提到案。因肇事的BMW740方向盤上採獲林的指紋,他又屢傳不到,檢方將他改列為被告,懷疑他涉嫌肇逃;但林豐德否認開車,只承認車禍當時坐在車內,堅稱投案的陳文昌才是肇事駕駛。
方向盤留有指紋 林卻神隱
林豐德應訊時,律師到場陪同,林供稱,車禍時車內共3人,分別是駕駛陳文昌、吳火松和他,但檢警對供詞存疑,因他拒絕夜間偵訊,東港警方只好將他留置拘留所,員警荷長槍漏夜輪守,今天將繼續偵訊。
林堅稱陳文昌是駕駛
檢警指出,肇事的BMW740方向盤上採驗出2、3人的指紋,留下指紋者都可能涉及肇逃,現場還採得毛髮、皮屑、唾液等3、40種生物跡證,最關鍵的還是手煞車處遺留的檳榔渣杯。
DNA比對結果近日出爐,檢警有信心拼湊生物跡證,還原當時車內原貌與位置,讓酒駕肇逃者無所遁形。
東港警方拘提大哥級假釋犯(槍砲案)林豐德,林曾是十大槍擊要犯,有擄人勒贖、殺人未遂等前科,警方動員大批員警荷槍實彈,趁林到友人開設的公司泡茶時攻堅圍捕。
面對員警突然闖入,林豐德滿臉錯愕,警方未發一彈逮獲,唯恐林的黨羽聚集,刻意載往偏遠的沿山公路,至潮州分局轄區的餉潭派出所偵訊,不料派出所外竟有許多不明人士守候,態度囂張,還動手阻礙記者拍照。
已列被告 DNA比對將出爐
檢警指出,東港鎮屏187線34.5公里北上車道,19日深夜發生重大車禍,造成3死3傷慘劇,肇事者棄車肇逃,車上乘客還與目擊證人互嗆,超過24小時後,男子陳文昌突然出面坦承肇事,卻被證人踢爆是頂替,檢方依肇逃、過失致死聲押。
但法官認為案情不單純,極可能有頂替之嫌,因檢方聲押理由並非涉頂替罪,恐有串供、逃亡之虞,法官遂裁定以100萬元交保。
檢警傳喚車上乘客釐清案情,包括乘客吳火松、林豐德之子都到案,只有15年前就名列十大槍擊要犯的林豐德,始終避不出面,因有證人指認他才是肇事者,檢方昨下午3點15分開出拘票。
http://tw.news.yahoo.com/前十大要犯-東港車禍警逮同車林豐德-202216312.html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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由 弱肉強食 於 10/27/2012 08:01:00 上午 張貼在 弱肉強食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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